浙江省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是按照哪个政策文件执行的?

2025-04-15 社保知识 阅读 9

浙江省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是按照哪个政策文件执行的?

浙江桐乡地区失业保险征缴比例对应的政策文件号是哪个?请问当前桐乡地区执行的失业保险征缴比例对应的文件名称,文号和原文是什么呢?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竞争力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8﹞99号)第十二项,全省失业保险单位费率0.5%、个人费率0.5%的政策执行时间由2018年12月31日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20号)第二项,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

根据《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2020﹞2号)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2021年4月30日到期后,延续实施1年至2022年4月30日。


社保网转载自:浙江人社厅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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