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事业单位年满55周岁的女性副高专技人员可以继续从事学籍管理员工作岗位吗?

2025-05-07 社保知识 阅读 3

武汉事业单位年满55周岁的女性副高专技人员可以继续从事学籍管理员工作岗位吗?

请问: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女性副高专技人员,现从事学籍管理员工作多年。若年满55周岁后,愿意继续从事学籍管理员工作,可否?若不想55岁退休,是不是一定要回到教学一线?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年龄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男性工作人员年满60周岁,女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女性工作人员年满55周岁,机关女性技术(普通)工人、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上的女性工作人员年满50周岁的,应当退休。

具体情况请向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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