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市什么情形下可认定为工伤?

2025-05-02 社保知识 阅读 4

在深圳市什么情形下可认定为工伤?

什么情形下可认定为工伤?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社保网转载自: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官方网站或官方微信

文章评论

相关推荐